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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董相彤等18名休学期满逾期未复学的学生进行学籍处理的通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2-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学籍排查工作安排,会计与金融学院现开展休学逾期学生学籍清理工作。根据《石家庄财经职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学生休学一般以1年为期限,累计不得超过2年;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学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之日起2周内向学院提出复学申请,经学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二)款因病休学学生申请复学时,须持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复查,由医务室出具“确已康复具备复学条件”证明,报学生处审批,方可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可以申请继续休学一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学生休学超过两年的,作退学处理;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经学校多方联系,截至2023年12月,董相彤等18名同学(名单详见附件)休学期满逾期未提出复学申请,亦未办理复学手续,现已达到退学处理标准。现进行通告,通告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23日,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通告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按《天游线路检测中心登录手机版学生校内申诉办法》办理。若逾期仍未联系,学校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启动退学处理程序。

附:会计与金融学院休学期满逾期未复学学生名单  

                                                                 会计与金融学院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会计与金融学院

休学期满逾期未复学学生名单

序号

学号

姓名

学院

专业

休学日期

1

173383801473

董相彤

会计与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2018年11月

2

173100315002

候旭婷

会计与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师)

2019年4月

3

163100214013

郝羿珲

会计与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会计电算化)

2019年4月

4

1638888231

张金海

会计与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2019年4月

5

163100308029

冉欢

会计与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师)

2018年12月

6

163101231030

多静宜

会计与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2019年4月

7

173101146009

王丹青

会计与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2018年11月

8

173100318040

徐永彩

会计与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师)

2019年4月

9

173100318007

孙晓荷

会计与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师)

2018年11月

10

18120470

王亚茹

会计与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审计

2020年1月

11

18121075

薛姣

会计与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2020年5月

12

18121042

张宗宝

会计与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2019年4月

13

18121084

赵子慷

会计与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2020年5月

14

18100443

商念佳

会计与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2019年4月

15

3191034044

苗奕寒

会计与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2019年10月

16

3191034046

王珍妮

会计与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2019年10月

17

3191202168

石伟

会计与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2020年12月